11月9日,5名韩剧TV相关负责人获刑相关话题词冲上热搜。对此,@韩剧TV 当天中午发布声明称:案涉韩剧TV并非我方出品APP,请大家注意辨别。
9日下午,澎湃新闻致电韩剧TV母公司上海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确认了前述微博声明内容,并称近期由于品牌升级及更名,正对应用软件做相关技术调试,目前在手机应用商店均无法下载。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11月9日该公司正常运营,工作人员也都正常上班,未受相关影响。
澎湃新闻记者发现,涉案的江阴酷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9日被注销,电话为空号。
11月9日上午,江苏高院微信号发布《追剧刚追一半,看剧的APP却消失了》,公布了5名韩剧TV相关负责人获刑的案件介绍,提醒追剧看剧可能涉及侵权,甚至构成犯罪。
文中介绍,2020年5月初,被告人熊某认为案外人所有的韩剧TV 品牌效益较好,故经商量后将其转让给自己经营。随即,被告人熊某联系被告人李某、黄某,三人合谋在手机应用市场上线该APP,在线投放海量侵权韩剧、韩国综艺等影视剧作品,通过在APP及影视剧作品中植入广告收取广告费获利。作品有耳熟能详的《爱的迫降》《蓝色大海的传说》《国王》《德鲁纳酒店》等韩剧795集,《Running Man》《拜托了冰箱》《韩国好声音》《蒙面歌王》等韩国综艺节目2127集,这些作品中的一部分已将网络播放权出让给国内的视频经营者如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等,也有一部分尚未被国内相关经营者引进。在各自分工的同时,熊某、李某、黄某还招录了张某、张某某对原先的APP进行改进和维护。
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案涉韩剧TVAPP在华为、OPPO、小米、VIVO等手机应用市场上线,非法复制韩剧795集、韩国综艺节目2127集供人观看,从中收取广告费,共计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221万余元。
日前,江阴法院对熊某等5人犯侵犯著作权罪一案宣判,熊某、李某、黄某、张某、张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共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影视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熊某等5人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119万元至13万元不等的罚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工商信息显示,江阴酷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小良,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由张小良全资控股,该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9日被注销。江阴酷视最早于2016年4月首次发布了韩剧TV 软件,并于2019年8月登记。
上海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立于2014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吴敏华。经营范围包括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等。
2020年9月,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开展专项治理,通报了81款存在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问题的App。其中,宝云科技推出的这款韩剧TV(V5.2.9)因未逐一列出嵌入的阿里、腾讯、友盟等第三方SDK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类型;收集的用户生日等个人信息及申请打开的位置、短信权限与现有业务功能无关,被列入该名单。
上海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此称,目前该情况已经解决。
另外,在2021年5月和2022年3月,该公司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由被起诉。此前,该公司还因违反《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以及向公众转播侵权作品被主管部门两次处罚。
【此前报道】
韩剧TVAPP,5人获刑!
你是否曾在手机app上追过韩剧?
当都教授以超能力改写偶像剧
当蒙面歌王刷新综艺的新形式
彼时
韩剧TV可谓是风行一时
但你是否想过
这其中有可能涉及侵权
甚至构成犯罪呢?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初,被告人熊某认为案外人所有的韩剧TV品牌效益较好,故经商量后将其转让给自己经营。随即,被告人熊某联系被告人李某、黄某,三人合谋在手机应用市场上线该APP,在线投放海量侵权韩剧、韩国综艺等影视剧作品,通过在APP及影视剧作品中植入广告收取广告费获利。作品有耳熟能详的《爱的迫降》《蓝色大海的传说》《国王》《德鲁纳酒店》等韩剧795集,《Running Man》《拜托了冰箱》《韩国好声音》《蒙面歌王》等韩国综艺节目2127集,这些作品中的一部分已将网络播放权出让给国内的视频经营者如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等,也有一部分尚未被国内相关经营者引进。在各自分工的同时,熊某、李某、黄某还招录了张某、张某某对原先的APP进行改进和维护。
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案涉韩剧TVAPP在华为、OPPO、小米、VIVO等手机应用市场上线,非法复制韩剧795集、韩国综艺节目2127集供人观看,从中收取广告费,共计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221万余元。
法官说法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是在影视剧行业加大了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逻辑在于,通过保障产权人在前期的创新投入可以在后期通过市场得到回报,有了这样的制度保障才能让人们放心地投入到创造性劳动中,社会才能不断地通过创新获得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如果发明创造者在付出长期、艰辛的投入后研发出来的成果,在投入市场后可以被随意复制,对原创力是巨大的打击和伤害,不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
具体到本案来说,这些影视剧的产生,凝聚了大量的创作投入,从剧本创作、拍摄、后期制作、宣发投放,都需要极高的成本,而熊某等人擅自将这些影视剧上传到APP供大家免费观看,后以插入广告的方式谋取利益,使得影视剧的权利人无法获得合理回报,不仅给知识产权的合法权利人带来经济损失,也伤害了创作的积极性,如果不加以制止,高品质的智力成果会逐渐减少,不利于人们享受丰富的精神生活。
对于以传播作品盈利的互联网经营者而言,不论是以观看付费、付会员费等直接方式,还是以通过免费观看获取流量变现的方式,均需要确保自己对提供的作品享有相应权利,尤其是网络传播权。在此,也呼吁广大网友自觉抵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支持正版,拒绝盗版,保护人类创造力!
知识链接
01 外国作品是否受法律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1886年,关于著作权保护的国际条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制定,我国与韩国均是签约国,只要是该公约的签约国,其国民的作品均可以在我国寻求著作权保护。
02 法律保护作品权利人的哪些权利?
著作权除了常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复制权、发行权等权利外,还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与我们生活越来越密切、随时随地都能遇见,我们在相关网站、手机APP中点播视频都涉及到信息网络传播权。
新闻多一点:
11月9日,@韩剧TV发布郑重声明,其表示,5名韩剧TV相关负责人获刑中所提到的韩剧TV为江阴酷视旗下的山寨版,并非其出品的APP,请大家注意辨别。
来源:江苏高院、@韩剧TV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宋彦霖 题图来源:笪曦 摄 图片编辑:苏唯
来源:作者:澎湃新闻